【參展細則】
1.參展商證原則上僅限證件本人進出場館使用,不得轉借施工單位使用,如因轉借并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轉借證件的參展單位負責;
2· 參展單位展出的展品必須具有本公司的版權或具有展品代理權,以免發生版權糾紛。倘若發生上述糾紛,責任有企業自負;
3· 各參展單位在展覽演示時,應根據實際需要安裝必要的安全裝置,以確保演示時的安全;
4· 為了維持展覽秩序,各參展單位的音量播放要適量控制;
5· 為了使展覽現場整潔、有序,展商應在本單位展區內發放資料,望各參展單位自覺遵守。
6· 展覽期間各參展單位應妥善保管好各自的展品,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以防意外人員傷害或展品遺失等事件發生。
1· 展臺搭建和布展時間待定,請留意具體通知;
2. 施工布展單位在施工布展時必須嚴格遵守展館有關消防安全和規定,所有展臺、展品、包裝物品等均不得影響展廳內的消防滅火設備。所有搭建材料(包括:展架、展板、面板、供表演用的舞臺等)必須采用不燃燒材料或阻燃材料。嚴禁未經防火處理的木質板材及石油化工系列塑料板材作為搭展裝飾材料;
3· 布展單位不得拆改、損壞、弄污展館原有建筑和各項固定設備;
4· 為保證展廳的用電安全,各參展單位不得擅自移動和增減展廳內的一切固定電氣設備和燈具,包括安裝在展架、展具上照明燈具等;
5· 展單位自帶布展燈具、廣告燈和其他電氣設備,必須事先與組委會辦公室聯系,不得私自接拉電線,以免發生危險;
6· 嚴禁施工布展單位在展廳內使用化學危險物品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
7· 嚴禁施工布展單位在展廳內明火操作,展廳內不得吸煙;
8.所有參展商和布展工作人員需遵守展館一切規定。
1.撤展時間:具體時間待定,參展單位必須要求各自的撤展施工單位按組委會要求的時間撤展。
2.各參展單位在撤展期間務必看管整理好各自的展品,以免發生展品遺失或損壞。
3.凡自行布展搭建展臺的參展單位,請在撤展期間將所有展架、展具和遺棄物品拆離展館,嚴禁將其存放在攤位內、柜頂或攤位板壁背后。